第104章(1 / 2)
“你把伞放在面店,让老板转交给我时,我就彻底记住了你。”
她有一双过于干净的眼眸,澄净得仿佛世界上最干净的湖泊,祝星焰习惯了别人望向他的各种眼神,里头装满了复杂的情绪,各式各样的人心。
唯独她,看向他的第一眼,未起波澜,平静得仿佛对待一个普通同学。
他的心却在瞬间刮起了一场骤雨。
波澜四起。
祝星焰在他的房子里给她布置了一个房间。
房间里有小熊玩偶、鲜花、可爱的床单和温暖窗帘。
两间卧室相邻,只隔着一堵墙壁,属于他的色彩是截然不同的黑白灰。
“以后周末休息你就可以过来住了,这里就是你在京市的家。”祝星焰告知她时,刚到厨房喝完水,神色温和清醒,身体倚靠在门边上,目光柔柔笼罩着她。
宋时月本以为,和他住的第一晚,会很难熬。
然而身体比她更快接纳。
即便是周末两人单独待在家一天,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应。
祝星焰太自然了,在国外那段时间,他们刚确认关系,他就可以把宋时月叫到他公寓里去,给她做饭,带她逛公园,一起看电影散步,除了夜晚送她回宿舍,几乎是做尽了热恋期情侣会做的事情。
再之后回国不久,他更是直接带她见了家人。
迟缓又不由拒绝地推进着这段关系。
或许还要更早一点,他们还没有在一起时,两人的单独约会,就在郊外别墅,待了两天。
身份使然,限制了约会地点,但宋时月总有种感觉,她像是一只刚飞到天空的雏鸟,就被袭来的大风吞噬包裹着,拖回了自己洞穴,慢慢吃干抹净。
周一她是早八的课。
闹钟响起洗漱完一拉开房门,宋时月就闻到了一股黄油香味,祝星焰在厨房做早餐,烘培好的吐司装盘,手里动作慢吞吞,男生微垂着眼角,不由自主打了个哈欠。
昨晚他好像还熬夜做歌,在书房待到了凌晨。
晨光微暖,似乎察觉到了她的动静,厨房里的人抬起头望来,看见她的一瞬,眼底疲倦淡去,只剩下明亮的黑眸,专注雀跃。
“醒了?快来吃早餐,待会送你去学校。”
宋时月突然为自己先前莫名的联想感到愧疚。
腹黑点也不是什么坏毛病,祝星焰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了。专属于她的,独一无二,闪闪发光的宝藏。
大三学期也并不轻松,课业甚至更为紧张,临近大四就业,压迫感十足,周末还有可能被安排活动实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