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8章(2 / 2)
【其三,大秦的条令虽然制定出来之后,本身法令是留有余地的,但大秦的“法制”是制定出来之后,就不再改变了,是刻板的。
这不是大秦时期的事,早在秦昭襄王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不再变通了。
当年秦国闹饥荒的时候,范雎就向秦昭襄王说,陛下,要不开放粮仓,救济一下百姓吧。他是秦国四大丞相之一,远交近攻就是他的主张。他是魏国人,在面对饥荒这样的事情上,就觉得应该学学儒家政府一样去赈灾救民,既可以降低损失又可以安抚民心。
但秦昭襄王他不同意,他说“吾秦法,使民有功而受赏,有罪而受诛,……大夫其释之”。1意思就是赏罚分明,无功不受禄,赈灾一事,秦吏过去,那有功无功的人都有份,这不是坏我们的法度吗?我宁可让老百姓饿死,也不能坏了规矩。
秦法就是这样无情而守序,正所谓“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也”,一再的强调“法制”,法制的规定不可改变,从而忽视人治的重要性,导致大秦内部民意背离。】
听到这里,赢政猛然顿悟,瞬间看向扶苏,这一刻,他突然明白方才扶苏为什么称他“仁”,是“仁”,也是“人”。
按照秦法赏罚分明的规定,“喜”在政绩并没有功,只是那份挚爱和对秦的拥护难能可贵,他在那一刻突然下了令要奖赏这个人,其实这一行为本就打破了天幕所说的“无情而守序”的秦法。
这一刻,赢政终于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。
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。扶苏眼神明亮地看着他的父皇,他想,他的父皇一定意识到了吧。
聪明的李斯自然也眼神闪烁,陛下已变,他可得跟上陛下的步伐。
【其四,秦国适应的“法制”并不适应于大秦。这里我们要知道秦国不等同大秦。这是两个概念了。
秦国时期是战时主义,当时的社会一切都很乱,并且生活水平低下,民众的精神层面匮乏,自由反而会让百姓频繁踩在危险的边缘,进而扰乱国家,所以需要严厉的“法制”来治理、镇压,规定好条条框框,这便是“乱世用重法”。
但大秦不是战国,六国战争已经结束了,那么如此繁琐、压抑、严厉的“法制”便不再适合了,大秦需要慢慢向大一统、平稳、发展的民生模式转变,那么这样的“法制”其实是不太适合的,再加之大秦底层的秦吏或许操作不当更是雪上加霜。
提一下后来的汉文帝、唐太宗二人,他们在统一之后,都是施以仁政,与民休息,来稳固自己的统治。
但要说大秦也转向这种单单“仁”政,也不行,因为大秦开始时还是一个底下暗涌波动的国家,“法制”的力量还是需要的。
所以说大秦或许应该结合这两点,走一个“明仁暗法,礼法兼治”的道路。】